提高补偿标准 增加门诊报销
合作医疗政策新调整 海盐百姓受惠更多
记者 马晓燕
本报讯 明年,海盐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有新的突破,补偿标准提高、同时增加门诊报销。这是记者昨天在2007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动员大会上获得的消息。
早在2003年,海盐县就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列为政府实事工程,同时在全县全面推行。经过3年多的努力,该项工作在海盐县得到稳步发展,农民参保率保持在90%以上,参保受益率逐年提高,切实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障也有了一个好的开端。
为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保障水平,在制订2007年度的合作医疗政策时,海盐参照周边县市,同时结合实际,加大了筹资力度,实行以大病医疗保险与小病普通门诊报销相结合,逐步实现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接轨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争取到2010年初步实现城乡社会医疗保障一体化,逐步解决受益面小、保障能力低等问题,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副县长马小平说。
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2007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意见》规定,2007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政策与往年有明显的不同,体现为两个增加、三个提高。
为了让更多的参保居民受益,海盐县增加小病普通门诊药费报销: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站门诊就诊所支付的药费进行报销。报销标准限定每次就诊处方金额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不超过70元;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超过50元,报销按13%比例计算;同时为了让参保居民就近就医,海盐县增加定点医院的设立,目前定点医院已经延伸到周边县市。
筹资额度提高,在减少分段补偿的基础上,提高了补偿标准,提高补偿封顶线。2007年度,海盐县城乡居民人均筹资额为118元,个人出资、县镇财政资助额度都在原有基础上相应提高。10000元以下的住院费用在镇(区)级基金报销,并只设立一个分段补偿标准。10000元以上在县级基金报销,也只设立两个分段补偿标准。各个分段补偿标准都分别比去年有大幅度提高。同时参保居民在本年度内住院补偿累计最高每人为60000元,在校学生最高为每人100000元。同时对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的补偿,与去年相比取消了起报线和封顶线。
分析:导语:没有把突出的东西拎出来,“明年”这个时间概念没有吸引力。
对于政策的解读,如何才能做到清晰明了。特别对于两个增加、三个提高如何才能解说好这一政策。这个写作我自己也感觉不能很好的把握。把背景写太多,又觉得太啰嗦,不写背景了,一般的老百姓又看不懂。
我希望看看别人的稿件,学习后,能解决政策解读类稿件的写作,能提高这方面的水平。
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 http://publishblog.blogchina.com/blog/tb.b?diaryID=5890645